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等相关要求,对“辽宁永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年调和10万吨燃料油技术改造项目”进行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通过公示,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辽宁永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年调和10万吨燃料油技术改造项目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等相关要求,对“辽宁永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年调和10万吨燃料油技术改造项目”进行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通过公示,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辽宁永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年调和10万吨燃料油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辽宁永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点:辽宁省营口市大石桥市大石桥市有色金属(化工)园区
建设内容:厂区现有年产改性沥青1万吨项目,年仓储沥青6万吨。目前,改性沥青生产车间已拆除,在原改性沥青生产车间位置购置安装燃料油储罐、调配储罐、原料储罐、装车泵等配套设备建设年调和10万吨燃料油技术改造项目。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辽宁永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辽宁省营口市大石桥市大石桥市有色金属(化工)园区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5204180045
电子邮箱:2282229437@qq.com
(三)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营口瑞丰环保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营口市鲅鱼圈区青龙山大街新客运站对面金禾宾馆7层
联系人:于女士
电话:0417-6185798
电子邮箱:2529526899@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下载公众意见表并按照规定格式要求填写,具体链接为: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将采取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征求公众意见。在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反馈相关公众意见表
(1)发送邮件至建设单位电子邮箱或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电子邮箱。
(2)信函传送。信函接收地址为建设单位或编制单位联系人通讯地址。
(六)公示时限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辽宁永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26日